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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民营经济20条”

【信息时间:2024-01-17  访问次数:62  】【我要打印】【关闭】


1月16日,人民网从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瞄准制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聚焦民营企业“最愁、最盼”,江苏省此次制定出台了“政策带感、企业有感”、充分体现江苏辨识度的政策举措,共包括4个方面20条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20条

民营经济是江苏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创业创新的主体力量、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和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在稳增长、促转型、稳就业、保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2023年,江苏省经济持续恢复、回升向好,全省经济运行呈现“平开中高后稳”的走势,实现了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目标。

前三季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站上9万亿台阶,同比增长5.8%、高于全国0.6个百分点。其中,民营经济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5%、占比53.8%,民营企业上缴税金7954亿元;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项目数占全省比重超八成,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数占比达到88.8%,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超过1400万户;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2406.2亿美元、占全省比重提升至43.9%,是外贸稳中提质的关键力量。

据了解,《若干措施》起草过程中,江苏省综合集成了近期国家、省级层面出台的相关政策,并通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邀请民营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共同研讨等形式,多方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诉求,深入了解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准确把握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

江苏省发改委主任沈剑荣说:“通过座谈交流和接受民营企业反映诉求线索,我们发现,比如在公平准入方面,‘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仍然存在;服务效能方面,有民营企业反映政策宣传解读不够、政策获取的便利度还不够高;权益保障方面,有民营企业提出希望进一步降低涉企检查频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为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切实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若干措施》明确了一些指标性的要求。如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由民营企业参与组织实施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全省每年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与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相匹配原则上不低于70%;发挥政府性融资机构作用,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比重原则上达到80%。

在优化提升服务效能方面,江苏省将出台省级年度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清单、优化完善免罚轻罚清单、鼓励各地建立健全政商交往正面清单,以及鼓励民间投资进入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农业农村、市政、环保、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细分行业的指引指南。

“我们将共同努力,不断提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真正让本地企业安心留、外地企业踊跃来,用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实现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共同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多力量。”沈剑荣在发布会上作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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